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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過生計粥品,開始步行往中環前進,經過之前第一次來就注意過的露天餐廳(兩次看到都讓我想到坐在紐約路邊咖啡座喝咖啡的感覺),現在餐廳已經有聖誕樹的裝飾了,我便繞下去拍照,拍完照經過餐廳,發現地上有一疊錢(是老天爺聽到我的呼喊嗎?!)但我還是帶著羞怯,叫了服務生跟他說地上有錢,但服務生跟我說看我要把錢給誰都可以.” 我更加確定老天爺聽到我的呼喚了~

 

我左顧右盼確定不是黑社會或是壞人的釣魚方式之後,我就把錢撿起來,從容不迫的離開,離開的時候腦袋一直想著要交給警察嗎?!還是要自己花掉

 

但是後來想想,有多少遊客有機會到香港警察局報案呢?!我這麼愛香港的警匪片,入寶山豈可空手回!?所以我便開始在路上搜尋警察!!!!!!!!!!!!

 

走著走著走到了陳意齋餅店和羅富記,突然發現有一個警察走進一個建築物,我跟過去一看,喔耶~就是我尋尋覓覓的香港警察服務中心!!

 

一進去我揚揚手,跟一大群在休息區聊天看我的警察說我撿到錢”,警察又整齊劃一的指著櫃台一個值班員警要我過去找他,過去之後就是落落長的對話:

:今天要報什麼案件呢?!

:我撿到70塊港幣

:在哪裡撿到的呢?!

:不知道ㄟ~~我有拍照,給你看

:!我知道這裡是哪裡了,妳稍等

:恩恩

警察開始啪搭啪搭打電腦

:~我可以拍照嗎?!我想要拍牆上的警徽

:可以阿可以阿,妳愛拍就拍吧

:妳哪裡人?!

:台灣人(遞上護照和簽證)

警察繼續啪搭啪搭打電腦

弄完之後給我兩張表,問我說三個月後如果沒人來領這個錢,要不要通知妳?!”

:不用不用,捐出去吧

:,那我們會把費用捐給政府”(捐給政府,想反悔叫他通知我了>_<|||)

:妳台灣哪裡來的?!”

:南部

:墾丁嗎?!我去過墾丁ㄟ~”(興奮冒)

:~我再墾丁以北的幾個城市

:喔喔,台灣挺好的~東西好吃~

然後又瞎聊一下,簽完名,才讓我走

總之報案整個就超有趣的

應該沒幾個遊客有像我的經驗吧~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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