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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去美國念書之前,星巴克對我來說只是一個"昂貴"的咖啡,除了昂貴我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詞.對我來說,在那個時期,喝到星巴克就像我老爸小時候那個年代大家對"雞腿"的渴求.那可是要大日子才有的東西阿.而且還要全家共享呢(雖說我家也只有三張嘴,但小小一杯16oz的咖啡三個人分,怎麼能滿足早已被500cc珍奶文化長期占領的我呢)

05年的暑假我去美國遊學三個月.到美國的第一天我住在上西區的一個青年旅館,隔天早上我在星巴客享用了我在紐約的第一頓早餐.我已經忘記我是喝什麼了,但我想,以我那時候那個程度的英文,我應該是點不出"焦糖瑪奇朵 Caramel Machiato "~

當時,我對星巴克的狂熱,尚未燃起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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