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,但希望這次是最後一次。藝人酒醉駕車的新聞近年來時有所聞,包括吳宗憲、陳俊生、顧寶明、連靜雯、周姿君、李亞民、宋少卿、梁家輝、吳辰君、王瑞瑜、周明增、林在培、林曉培等人。而此次酒醉駕車撞死護士的林曉培不但酒駕而且無照駕駛,此種行為更是於法不容、也為一般社會通念所無法接受。
台灣演藝圈裡的藝人素質良莠不齊,整個圈內就像個大染缸,所謂「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」的現象充斥其中,行為偏差者影響其他原本品行端正者,經過時間的推移,整個演藝當中的生態已經呈現一種腐化的現象,台上受到萬眾歌迷歡呼擁戴、台下燈紅酒綠的糜爛夜店生活,以及非名牌服飾不穿、非名車不開,花錢如流水的生活型態,早已讓不少藝人們在其中迷失自己,殊不知此刻的我已不再是真實的我。
從幾年前開始,陸續有藝人因吸毒而被強制接受勒戒,而去年更大規模爆發藝人吸食大麻,包括戎祥、張立威、屈中恆、庹宗康、大炳等人,而近日第二波的大麻案檢驗報告也已出爐,除張震嶽、陳昇二人外,半數皆檢驗出有毒品反應,再度重挫藝人的形象。
藝人身為公眾人物,負有社會責任,應以身作則,但這些藝人門非但沒有盡到樹立良好示範的社會責任、反而一再觸法,為社會大眾做不良示範;除此之外,這些犯錯的藝人們在東窗事發時,往往循著一定的公式面對社會大眾,先是不斷地以謊圓謊,斬釘截鐵的表示絕對沒有吸毒,等到紙包不住火時,卻又急忙召開記者會,演一齣痛哭流涕、感人肺腑的「內心懺悔戲」,以博取社會大眾對他們的同情之心。